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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造价千万房产项目开工前须担保


  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主要的建设环节中必须进行担保。

  据了解,按照规定,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地产项目,在工程投标、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承包商付款的环节上都需要进行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

  《规定》还要求,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才能作为保证人进行担保,同时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余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该担保公司净资产的50%。不符合该条件的,可与其他担保公司共同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