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管理办法》
一、宗 旨:
旨在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和人才,推动土木工程科学技术的挺
荣和发展,增强学会活动的能力。
二、任 务:
1.资助重大科技活动(学术、 科普、教育活动);
2.补助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3.赞助优秀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出版;
4.表彰、奖励对经济建设, 土木工程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学术成果、优秀科技工作者、
创新工程项目。
三、组 织:
1.基金管理委员会:
由基金发起单位代表、捐赠5万元以上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人士组成。推选主席1人,副主
席若干人聘请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主席和顾问。
2.管委会职责是:
制定基金管理条例及基金募集、管理、使用工作细则;审定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审核年
度预决算组织各种渠道募集资金。
四、基金来源:
1.社会各界及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与赞助;
2.海外友好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3.学会各级组织、理事、会员的捐赠;
4.国内外友好团体、单位及个人在本 (基金)下设立的专项奖金。
五、基金使用:
1.基金的经费使用主要来自基金的增值部分和专项赞助;基金的本金原则上不能动用;
2.设立基金专用帐户;基金使用计划由捐赠单位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审批,按基金条例实
行民主管理;
3.受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与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