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生会员条例
第一条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发展学生会员的宗旨是进一步提高土木工程类专业在校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推动教育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加强学生之间的友谊与合作,促进青年学生的学术交流与科技活动。按照本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之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高等学校土木工程类专业,学满一年的注册学生(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并热心学术交流与科技活动者,可申请加入本会为学生会员。
第三条 申请手续及会籍管理
1. 本会目前仅在学校(团体会员单位)发展学生会员。
2. 发展学生会员的学校,需建立学生会员小组(三人以上)。组长、副组长由学生会员担任,由学校委派指导教师一人。学生会员小组须报我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注册。
3. 学生会员小组的任务是:
(1)推荐与发展学生会员。
(2)组织与领导本校学生会员开展活动。
4. 学生入会,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有关表格,经所在学校学生会员小组推荐,报本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登记并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备案后,即可成为本会的学生会员,并颁发学生会员证。
第四条 学生会员的权利
1. 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的学术交流与科技活动;
3. 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4. 有退会自由。
第五条 学生会员的义务
1. 接受所在学校的领导;
2. 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指导;
3. 积极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第六条 学生会员在毕业后从事土木工程工作满两年,由个人申请,经学会批准后可成为本会正式会员。
第七条 本条例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八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修订通过,自2003年
8月起实施。本条例解释权属本会。
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010-68311313/010-68394876
传 真: 010-68393953
电子信箱: office@cces.net.cn
学会网址: www.cces.net.cn
学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
邮政编码: 100835
汇款户名: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账 号: 0200001409089012486
请在汇款同时注明会费,并写清联系人及地址,如有其它要求可在备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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