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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ivil Engineering Society
   
 

关于我会委托地方学会发展个人会员的意见

各地方学会:

  根据2004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及团体会员工作会议精神,我会秘书处再次重申委托地方学会发展个人会员意见,要求各地方学会积极吸纳土木工程学科及与本学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工作者入会,扩大会员覆盖面,提高会员在从业人员中的比例。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将对地方学会发展的个人会员试行新的规则:

  1、地方学会作为我会特殊的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应向总会交纳团体会员会费2000元。地方学会发展的个人会员具有双重会籍,由地方学会收缴会费,报我会备案,我会不再重复收取会费。

  2、地方学会发展的个人会员,应由地方学会秘书处负责填写汇总登记表,由总会统一编号,并颁发会员卡。总会收取制卡费10元/人。

  大力发展会员入会是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地方学会积极配合总会发展会员、联系会员,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科技进步,把学会建设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0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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