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港澳台地区
及国外会员条例
第一条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是学术性社会团体。本会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发展会员的宗旨是:加强与世界各地土木工程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土木工程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按照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之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承认本会会员条例,并具备下列条列之一的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土木工程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
1、已取得工程师资格者;
2、具有研究生学历者;
3、具有大学学历,从事土木工程工作五年以上,在学术上有成就者。
第三条 加入本会成为会员,一般需由本会会员介绍及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本会批准,即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会员,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2、免费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土木工程学报》和优惠取得本会编印的学术资料;
3、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土木工程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
4、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第五条 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寄赠学术资料,沟通信息;
4、介绍发展本会会员;
5、每年三月底以前缴纳会费80美元。
第六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时由本人书面通知本会。两年不缴纳会费者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本条例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八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修订通过,自2003年8月起实施,本条例解释权属本会。
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010-68311313/010-68394876
传 真: 010-68393953
电子信箱: office@cces.net.cn
学会网址: www.cces.net.cn
学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
邮政编码: 100835
汇款户名: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账 号: 0200001409089012486
请在汇款同时注明会费,并写清联系人及地址,如有其它要求可在备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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