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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光焘部长:
汪光焘部长在传达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时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针对当前存在的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明确要求。各级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依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应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乡规划制定工作中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充分发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要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和修改完善工作,制定完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建立合理的用地指标体系;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指标;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指标;立足于本地区土地资源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指导和推广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技术、新材料。要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的调控和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各业和各地区用地;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监管;加强开发区规划管理;加强对存量土地利用的规划安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对土地储备、供应的调控和引导;规范建设用地和项目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