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设立人居环境奖


  日前,杭州市也设立了自己的“人居环境奖”。杭州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由市建委具体组织实施,在全市开展首届创建“杭州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和“杭州市人居奖”的评选,该活动以后将每年举办一次。
  杭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评选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和各乡镇、街道政府以及与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对改善人居环境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评选采用申报制和推荐制的办法,由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和推荐参评,市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通过申报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提出候选单位和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市委评选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后生效。
  据了解,评选活动设立的“杭州市最佳人居环境奖”是针对政府类的评选奖项,其评选细化了30个小项的考核指标和标准。“杭州市人居奖”是针对企业及个人的评选奖项,分为企业评选标准与个人评选标准,企业评选的指标和标准细化有23个小项,并且根据每年不同的主题另设立特别奖指标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