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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从4个方面为城镇居民打造人居环境

  为适应内蒙古新增城镇人口和原有人口住房的需求升级,今后,自治区要从4个方面加强住宅建设,实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要做好房地产业规划工作。今后,内蒙古将以中档商品房为主,大力发展安居型、小康型、舒适型各种档次住宅建设,继续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二是大力推进住宅建设市场化进程,在坚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个人自建和单位组织职工联建住房,除改制企业确有必要集资建设部分安置职工的经济适用房外,其他机关团体不再分散自行建设集资房;三是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尽快消除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积极推进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付能力;四是全面提高住宅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城镇居民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